职业卫生监督
本文分类:卫生监督 浏览次数:1030次浏览 发布日期:2024-10-31 13:46:06
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执法之一二三
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三、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执法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执行职务时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五、用人单位在接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四)其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