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正性声明和服务承诺
本中心的质量方针为: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质量方针指明了本中心的最高质量宗旨和方向,中心的所有检测活动都应围绕其进行。中心依据质量方针的要求,郑重做出如下声明和承诺: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
(一)对良好职业行为的公正性声明和承诺
1. 中心坚决站在公正立场,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或契约的规定,客观、公正地为客户提供检测方面的服务。
2. 中心的一切检测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所有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商业贿赂,保证独立进行检测,确保结果公正。
3. 中心所有人员均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 中心制定并遵守《保密义务和保密措施程序》,对检测活动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
(二)对检测质量的声明和承诺
中心严格依据相关的检测标准、方法的要求开展检测活动,保证所有人员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检测工作,并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可靠,测量结果能够溯源到国家测量基准。
(三)对服务标准的承诺
1. 中心秉持“以顾客满意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行文明化服务、专业化服务,把客户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尺度,为所有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 中心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检测合同、协议开展工作。
3. 中心的检测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遵守规范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1. 中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保持科学、严谨的管理体系。
2. 中心所有与检测活动相关的员工,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以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3. 中心通过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积极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确保对管理体系持续进行改进。
二、通过资质认定检测项目
中心通过资质认定确认的检测能力包括食品类87个产品、354个不重复参数和非食品类11个产品、270个参数,涵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水质、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等11个检测领域。
三、主要检验检测业务联系服务方式
1.常规样品送检咨询
负责部门:质管科;联系电话:6700910。
2.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水质检测委托采样
负责部门:公卫科;联系电话:6700930。
3.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
负责部门:职卫科;联系电话:6700928。
4.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负责部门:放卫科;联系电话:6706269。
5.消毒产品检验、医院消毒监测、卫生用品医疗用品生产环境监测
负责部门:消毒科;联系电话:670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