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烟台市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现有办公区2个,总部位于莱山区府后路17号,西区位于莱山区新苑路5号。总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49m²,其中实验室用房3600m²,固定资产原值8300万元。人员编制288人,内设科室36个。


中心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培训及科学技术应用研究等工作,受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中心挂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烟台市预防医学研究所、烟台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烟台市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牌子,是山东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烟台大学、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理工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


中心现有省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20072023年,中心共获得省市科研课题立项127个,97项成果通过鉴定和验收,获各级各类成果奖39项,发表科研论文520篇,其中SCI收录37篇。中心于20231月通过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获得资质认定确认的检测能力包括食品类78个产品、354个不重复参数和非食品类11个产品、270个参数,涵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水质、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等11个检测领域,检测能力达到《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要求。


多年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健康烟台”总体目标,积极弘扬“预防为主 人民至上 忠诚担当 守护健康”烟台疾控精神,着力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疾控中心,在完善体系建设、加强能力建设、防控重大疾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被卫生部授予“全国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集体”;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4部门联合授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连续16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11年获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感动烟台人物(群体)。


机构沿革

19566月,在莱阳城北关成立“莱阳专区卫生防疫站”,办公面积240m²,职工30人。

19588月,迁至芝罘区大马路92号,成立“烟台专区卫生防疫站”,办公面积400m²,职工28人。

19686月,迁至芝罘区西南河路301号,办公面积1890m²。

1969年,防疫站被撤销,人员下放劳动。

1970年,重新组建并更名为“烟台地区人民医院防疫科”,迁至烟台地区人民医院院内。

19725月,更名为“烟台地区卫生防疫站”,职工48人。

19794月,迁回芝罘区西南河路301号。

198310月,更名为“烟台市卫生防疫站”,职工95人。

200612月,在原市卫生防疫站、市卫生检疫站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至莱山区府后路17号,办公面积1.33m²,编制170人。在原市卫生防疫站原有人员编制内组建成立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76月,烟台市皮肤病防制所整建制并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机构增设皮肤病防制科;卫生检验科分设为理化检验科和微生物检验科;人员编制由170名调整为194名。

20205月,人员编制由194名增至224名。

20227月,人员编制由224名增至241名。

202311月,整合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优化为36个,人员编制调整为28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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