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疾控中心组织学习国务院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备受关注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改版于4月25日正式发布。4月26日烟台市疾控中心组织学习了条例》,姜梅副主任做动员讲话,免疫预防科、生物制品科、传染病防制科科长、科室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

新《条例》主要针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坚决保障接种安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预防接种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差错。下一步,中心将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基层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严格疫苗使用,提高疫苗接种全过程、各环节监管能力,建立依法、科学、有序、规范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确保接种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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