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疾控中心加强职业性岗前查体,减少职业病发生
本文分类:区市动态 浏览次数:3315次浏览 发布日期:2015-06-03 10:2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查体,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其目的之一是早期及时发现可以职业损害和职业禁忌,杜绝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每年上半年是各用人单位招工的高峰期,劳动力市场人员来源复杂,各单位人员流动性强。牟平疾控中心是我区唯一承担着全区职业病健康查体工作的机构。据统计,2015年截至目前,我区委托区疾控中心进行职业性岗前查体的仅有27家单位875名劳动者,检出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损伤者39人,阳性率高达4.5%。
职业病是人为疾病,依法做好职业性岗前查体工作,把好“入厂关”,严禁带病上岗,是防止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区疾控中心呼吁:1、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岗前查体覆盖面和查体率。2、用人单位领导提高法律意识,把好入厂关,从源头做起,依法守法做好本单位职业健康查体工作,减少或杜绝本单位职业病发生。3、全社会高度重视职业性岗前查体工作,提高劳动者自身保护意识,保证身体健康,为创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而努力。